弘信电子公告,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,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,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。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6亿元,回购价格不超过51元/股,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。